您可能需要這樣一款鍋爐
但實際上您有可能買到的鍋爐是要辦理使用證的,那么,要不要辦理使用證,主要看什么呢?
根據Z新的《國家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有效水容積小于50升且設計壓力不超過0.8MPa的蒸汽鍋爐在使用環節不需要辦理鍋爐使用證和不需要鍋爐操作證。請不要被一些沒有鍋爐生產許可證或是有證沒有創新的標榜老牌廠家誤導,繼續死守有效水容積不超過30升的免鍋爐使用證的標準。
特別提示:兩個小于30升的爐膽(指雙爐膽)管道連通,共用一套控制系統,只用一臺水泵補水,則需要將兩個爐膽水容積加起來作為一臺鍋爐計算,加起來后超過30升必須要有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所頒發的《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如果加起來超過50升則需要辦理鍋爐使用證和使用操作證。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網關于該問題的回復!